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公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各教学单位初评,校学生工作评审会审核,拟推荐我校翟睿等51位同学为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时间为2016年4月7日、12日、13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联系电话:5333224、3391974。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