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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通知文件 来源:通知文件 发布时间:2016-06-23 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高工委、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实践研究课题的通知》(桂党高工宣【200918号)精神,自治区高工委、教育厅2009年继续安排“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专项科研经费,并单独组织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我院组织申报2009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领域和管理

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研究范围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高校宣传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和指定课题。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属于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研究遵循的原则、项目的管理和成果鉴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党建与德育工作研究课题项目管理办法》(桂教思政〔2004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面向全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教育工作者及研究人员公开招标。

(二)课题申请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所申报课题的研究范围内有比较突出的成绩。高校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申报研究课题不受专业技术职称限制。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四)作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五)承担有2008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与实践课题项目的高校,结题率低于60%的不得申报。

    (六)近年来获得高工委、教育厅立项的党建与德育工作立项研究课题的项目主要人员,在原有项目已到结题时间而未结题的,不得申报2009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项目。

三、参考选题

经研究,确定2009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参考选题74项(见附件1),供各单位组织人员申报时参考。

四、申报名额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2009年度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科研项目设15项重点课题,设40项一般课题,设自筹经费课题若干项。

(二)申报课题者要认真填写《2009年度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后上报。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辅导员、班主任申报课题者,请在《2009年度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旁注明“辅导员班主任项目”。

(三)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推荐的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填写汇总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见附件3),连同每一个申请项目的申报材料(A4纸打印一式3份),于73日前统一报送学院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梁羽;联系电话:5333124。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压缩成电子包统一发送给联系人。

    本文件的内容和表格可在学院网站“学生工作处”站点查阅和下载。网址:/xsgz/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12009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参考课题

22009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2009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处

20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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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