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万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万诚”奖学金是由广西万诚拍卖有限公司出资在我院设立的面向我院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奖学金,旨在鼓励我院学生努力学习专业及文化知识,发掘和培养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现将本学期“万诚”奖学金的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本次评选侧重2008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
3、无违纪行为,没有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4、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乐于助人,得到同学们拥护。
5、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无缺勤记录。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及格。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
本次奖励10名学生,奖学金金额为每人2000元。美术、设计、音乐、音教等4个教学单位推荐2名学生参评,其他教学单位推荐1名学生参评。
四、评选要求:
1、各教学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择优推荐——公示的程序认真做好评选的各项工作。
2、已获得2007-2008学年度“华力”奖学金、“湛匠”奖学金和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的学生不参评本次“万诚”奖学金。
五、日程安排
11月17日—21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并填写《广西艺术学院“万诚”奖学金申报表》;各教学单位对拟推荐参评的学生进行审批并在本单位公示1天后,将推荐参评学生的申报表、成绩单(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负责审核;2008级学生填写高考成绩,其他年级学生填写2007-2008学年度下学期成绩)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报我处;
11月24—25日:学工工作处审核各教学单位推荐学生材料并提供“万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11月26—28日:获奖名单全院公示;
12月1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领导审批后下文表彰。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做好评选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申报表格请到我处网站下载。
(地址:http://www.gxai.cn/xsgz/)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万诚”奖学金申报表》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