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清明节放假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艺院学〔2008〕5号
关于做好2008年清明节放假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由于今年清明节第一次作为全国法定节假日,极有可能形成短时间的人流、车流高峰,为了确保我院学生安全顺利地返乡祭祀,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要加强返乡途中的防抢、防盗及乘车安全和在祭扫时的防火、防溺水意识。同时引导学生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提倡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认真做好返乡祭祀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切实了解返乡祭祀学生放假期间的去向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登记并备案。
三、加强清明节期间值守制度。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放假24小时值班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上传下达。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