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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08届毕业生“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tbbq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6-23 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西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艺院〔200665号)和《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评定办法(试行)》(艺院〔2007197号),现将我院评选2008届毕业生“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具体办法依据《广西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艺院〔200665号)和《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评定办法(试行)》(艺院〔2007197号)进行。

二、评选要求: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院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选——择优确定——公示的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时间安排:

121911日:各教学单位将拟推荐参评的学生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即《广西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一份)及《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综合测评”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式一份)上报学生工作处;

124日:学生工作处汇总整理参评材料并审核;

17:学工系统讨论通过全院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110: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领导审批后下文;

114-15日:各教学单位收集本单位毕业生自荐表到就业办公室加盖“综合测评” 等级及“ 优秀毕业生”印章。

有关文件及表格请到学生工作处网站上下载,地址:

/xsgz/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做好评选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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