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2007-2008学年度学生外宿走读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艺院学〔2007〕16号
关于继续做好2007-2008学年度
学生外宿走读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我院学生住宿实际情况,经研究,2004级、2005级、2006级学生本学年可以继续申请外宿走读,现将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外宿走读的学生必须于9月5日前登录“广西艺术学院学生管理系统”(地址:http://202.103.252.101/student/login.asp),登录系统之后,依次进入“外宿管理”栏目、“2007-2008学年外宿”项目、“进入申请页面”提交本学年的外宿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学生外宿走读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艺院学[2007]11号)中的要求填写好《广西艺术学院学生租(借)住校外房屋走读人身安全协议书》和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外宿获批的学生学院不再安排床位,请有意申请的学生征求家长意见,慎重考虑。
二、根据对上学期末我院外宿学生人数的统计结果,尚有相当数量已经外宿的学生没有进行外宿申请,请各教学单位对此类学生进行排查,务必确保每一名外宿学生都按要求办理好外宿手续。
三、我处将于9月7日对学生外宿申请进行批复,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4日前召集本单位所有外宿学生集中,我处将对外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其签定《广西艺术学院学生租(借)住校外房屋走读人身安全协议书》。具体集中时间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我处协商确定。
四、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外宿申请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务必让每一位外宿学生知晓申请外宿手续的相关事宜,并认真组织好学生按时完成申请工作。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