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样板宿舍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思政[2007]19号)精神,依据《广西艺术学院创建“卫生学校”工作实施方案》(艺院[2007]65号),进一步巩固“温馨家园”宿舍文明月活动取得的成果,树立优秀学生宿舍榜样,激励和带动全体内宿学生积极投身创建安全、文明、卫生、温馨、和谐的学生宿舍活动,经研究,我处决定于7月3日—7月13日开展学生样板宿舍建设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选出1个男生宿舍和1个女生宿舍参加学生样板宿舍建设活动,指定2名教师分别作为参加本次活动的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工作,同时每个宿舍指定1名学生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事宜。
二、7月3日—7月13日为活动建设阶段,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做好样板宿舍的建设工作;2007-2008学年开学第一周将对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三、学生样板宿舍建设标准参照《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艺院[2005]122号)第十一条规定中的“优”等级执行,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等。验收工作完成后将公布结果,对于获得“合格”的学生样板宿舍将给予宿舍、宿舍成员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表彰及物质奖励;“不合格”的学生样板宿舍将给予宿舍、宿舍成员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全院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学生样板宿舍建设活动完成后,各教学单位要注意保持活动成果,在2007-2008学年中,学生样板宿舍将作为各项学生宿舍评比活动的榜样和参照标准,并把参观、学习学生样板宿舍纳入2007级新生入学教育日程。
五、各教学单位请于7月4日前将参加学生样板宿舍建设活动的学生宿舍及宿舍成员、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名单报我处。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OO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