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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07届毕业生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部门文件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6-23 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艺院
20076

 

关于做好我院2007届毕业生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西艺术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艺院[2005]126号),现将我院评选2007届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200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附中毕业生。

评选比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项总人数按不超过各教学单位应届毕业生人数的8%的比例评选。

评选要求: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广西艺术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结合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选——择优确定——公示的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时间安排:

53061日:各单位将拟推荐参评的学生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即《广西艺术学院学生评优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学生工作处;

645日:学生工作处汇总整理参评材料并审核;

67:学工例会讨论通过全院拟推荐名单;

6811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公示;

612: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领导审批后下文表彰。

有关文件及表格请到我处网站上下载,地址:

http://www.gxai.cn/xsgz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做好评选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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