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评选2006年度全区高校优秀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6-23 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导师、各位研究生: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根据教育厅《关于评选2006年度全区高校优秀研究生的通知》(桂教研(2006)15号),经研究,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决定开展2006 年度全区高校优秀研究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

    (二)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在校学习期间至少有1 篇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其他如拟刊发的用稿通知书及会议论文等,不能作为此次评优的依据;署名排前2位)或者有经过正式鉴定的科研成果。

    (三)英语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的考试办法实施前通过者,须出示四级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新办法实施后参加考试者,考试成绩不能低于430 分)。

    (四)必须通过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联合考试一级水平测试。

    (五)2005年度已被评为优秀研究生今年继续参加评选者,要求一年来必须做出新的成绩,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时只填近一年来所取得的成果。

 

    二、评审范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者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一)候选人科研成果登记表(到所在单位领取,也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一式15 份;

    (二)事迹证明材料,如论文、各种获奖证书、学习成绩证明的复印件等1份:

    1、英语过级证书(四级)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考试成绩不低于430分);

    2、计算机证书复印件;

    3、成果复印件,包括刊物、书籍等的封面、目录、成果内容、版权页等,缺一不可;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成绩卡》(2005—2006学年);

    6、其它有关材料。

    各单位要负责证书及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的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使用A4纸。

 

    四、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导师动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只要符合评选基本条件者均可上报,各单位要进行初评并排序,请报名者将材料于11 月6日下午6:00前将材料(含排序后的候选人名单)上交学生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学工处钱海明,5333224;研究生处黄国栋,5333134。

   

    附件:2006年度全区高校优秀研究生候选人科研成果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处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