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6年度全区高校优秀研究生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导师、各位研究生: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根据教育厅《关于评选2006年度全区高校优秀研究生的通知》(桂教研(2006)15号),经研究,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决定开展2006 年度全区高校优秀研究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
(二)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在校学习期间至少有1 篇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其他如拟刊发的用稿通知书及会议论文等,不能作为此次评优的依据;署名排前2位)或者有经过正式鉴定的科研成果。
(三)英语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的考试办法实施前通过者,须出示四级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新办法实施后参加考试者,考试成绩不能低于430 分)。
(四)必须通过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联合考试一级水平测试。
(五)2005年度已被评为优秀研究生今年继续参加评选者,要求一年来必须做出新的成绩,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时只填近一年来所取得的成果。
二、评审范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者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一)候选人科研成果登记表(到所在单位领取,也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一式15 份;
(二)事迹证明材料,如论文、各种获奖证书、学习成绩证明的复印件等1份:
1、英语过级证书(四级)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考试成绩不低于430分);
2、计算机证书复印件;
3、成果复印件,包括刊物、书籍等的封面、目录、成果内容、版权页等,缺一不可;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成绩卡》(2005—2006学年);
6、其它有关材料。
各单位要负责证书及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的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使用A4纸。
四、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导师动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只要符合评选基本条件者均可上报,各单位要进行初评并排序,请报名者将材料于11 月6日下午6:00前将材料(含排序后的候选人名单)上交学生工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学工处钱海明,5333224;研究生处黄国栋,5333134。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处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