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日制学生办理银行个人账号的补充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出现发放差错,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学院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已于九月下发通知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凡是发放全日制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及勤工助学报酬等,必须经学院财务处转账进入学生个人在中国银行南宁市桃源中分理处统一开设的帐号,不再发放现金。
至今仍有部分同学因为各种原因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为及时发放有关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及勤工助学报酬,请尚未交身份证复印件的同学自行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将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上面注明学号、院系)交到学生资助中心。截止时间:10月26日上午下班前。
因未办理相应手续延误领取相关款项的学生责任自负。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老师。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广西艺术学院财务处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