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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宣传思想政治优秀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作者:学院文件 来源:学院文件 发布时间:2016-06-23 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我院“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宣传思想政治优秀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艺党〔20062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西艺术学院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评优表彰办法》(试行)艺党〔20067号精神,现将20052006学年度我院“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宣传思想政治优秀工作者”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根据艺党〔20067号评选,各申报部门和单位填报提交《广西艺术学院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二、“宣传思想政治优秀工作者”从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支部书记,学院党委职能部门职能科副科长以上干部中产生。

1、各二级学院(系、校)对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并提出本单位的参评人选1人。

2、机关、后勤各部门以机关党总支、后勤党总支为单位进行评议、推荐并提出参评人选,其中机关总支3人,后勤总支1人。

各参评人选应提交《广西艺术学院宣传思想政治优秀工作者申报审批表》

组织部、宣传部审核后,召集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副书记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按照参评人数的60%票决初步人选,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党委审批。

三、各部门各单位1020日前将有关申报评选材料交党委宣传部审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组织部梁丽萍(5333171),宣传部唐家丽(5333224)。

 

 

附件:(表格下载)

1、 “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2、 “宣传思想政治优秀工作者”申报审批表

 

 

中共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

2006109

主题词:高校  宣传  思想政治工作  评选  通知                            

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6109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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