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6年毕业借款学生与银行面签还款协议仪式的紧急通知
关于组织2006年毕业借款学生与银行面签
还款协议仪式的紧急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06年毕业借款学生签订还款协议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艺院学〔2006〕10号)安排,我院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州支行)于2006年5月17日来我院同贷款毕业学生面签还款协议。现将面签还款协议仪式的具体安排和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毕业借款学生须携带的证件与资料: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贷款个人信息核对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毕业学生还款须知。
2、毕业借款学生签订协议次序以借款合同号顺序为准,按合同队列依次面签。
3、请各单位安排带队老师并组织本单位毕业借款学生(名单见附件),于2006年5月17日下午 15:00点到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参加签订还款协议仪式,要求14:40入场签到完毕,并注意遵守会场纪律。
4、要求毕业借款学生自带黑色水性笔准时到会,学生无故缺席者后果自负。
附件: 学院(系)2006年毕业借款学生清单;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广西艺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