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桂教思政〔2006〕18号
关于开展2006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
奖学金”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比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情况,制定了“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各高校应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选推荐,不得随意增减名额。“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获得2005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此项奖学金的评选。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学校所推荐人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3天,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推荐获奖人选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推荐。
三、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填写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见附件3)及《推荐名单及统计表》(见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要按等级顺序汇总填写。请各高校在4月24日前将上述表格(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和《推荐名单及统计表》需同时附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思政处。地址:南宁市教育路3号,邮编:530022,联系人:廖国良,联系电话:0771-5332112,电子邮箱:xcb1223@126.com。
4月下旬由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将奖励名单通知各高校。
请各高校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文件内容和表格可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上政策与通知栏目上查阅和下载,网址:http://www.gxedu.gov.cn。
附件:1.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名额分配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备案表
4.推荐名单及统计表(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 政府奖学金 评选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发
校对:廖国良 录入:廖国良 排版:黄少玉 (共印10份)
附件1
2006年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奖励名额分配表
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