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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自治区高工委 发布时间:2016-06-23 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在高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组通字[2004]47号)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生党建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和最有效途径。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培养教育青年学生,对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同时,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把广大青年学生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把他们中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壮大党员队伍,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近年来,我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广大青年学生入党积极性普遍高涨,广大学生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一定的理论素养,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不够强,学生党组织设置不够规范,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还不到位,青年学生对党的基本知识了解掌握得不够,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有待加强。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高校各级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学生党建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及全面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中的战略意义,从着眼于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开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学生党建工作体系
   高校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建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学生党建工作所需要的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要建立和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与学工部门联合部署和检查、院(系)党组织贯彻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牵头,组织、宣传、学工、党校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组织部门牵头抓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由宣传、学工、党校、团委等部门牵头面向全体学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其他部门积极协助工作。
   要建立由学校党委、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相互衔接的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学校党委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宏观管理,要加强领导,完善规章制度,提出工作规划和目标,并认真督促落实;院(系)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学校党委提出的规划和目标,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党员教育管理和培养发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构建本单位学生党建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明确高校党委书记、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分别是校、院(系)、支部三级党组织学生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高校党委分管副书记、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是本级学生党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把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列入高校党组织目标管理和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学生党建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是高校各级党组织以及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要科学制定学生党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以及党员发展的工作计划、发展进度做出明确安排。
   三、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努力提高党在高校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为广泛深入地对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对党的光辉历程和党的宗旨、性质、历史任务等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努力提高党在高校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激发大学生的入党积极性,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一步加强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不断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下良好的基础,决定在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含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普通专科生,以下简称桂林航专)中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
   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新生入学后,要通过专题报告、专家讲座、优秀党员与新生座谈等形式,广泛对新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努力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配合开展此项工作,高校工委和各直属本科(含桂林航专)高校每年免费给每位全日制本科新生和研究生新生(含桂林航专的专科新生)免费派送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读本。要积极发挥“两课”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要建设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为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服务。要以学生社团为载体,引导他们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研究活动。要通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歌咏比赛、先进事迹报告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浓厚氛围。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学校、院(系)两级党校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程序,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入党。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共产党员的风采”等专题社会调查活动,开展“寻找先烈事迹,缅怀先烈雄风,继承先烈遗志”等专题考察活动,促使他们理论联系实际,升华对党的认识。
   大力开展党员教育活动。重点是加强对学生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各高校要紧密联系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学生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认真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结合预备期的考察,对学生预备党员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性质、宗旨的再教育,使他们真正在思想上入党。要对毕业班党员开展毕业教育活动,教育他们正确处理好国家需要和个人理想的关系。要开展党员挂职锻炼和服务社会活动,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提高能力。
   加强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每个高校都要设立党校,有条件的高校或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院(系)要设立院(系)分党校。要加大投入,使高校党校在人员配备、课程安排、教材建设、经费投入、教学场地等方面都有充分保证。党政干部教师给大学生上党课的课时要列入教学工作量。高校党校要认真履行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职能,针对青年学生的思想特点及时调整和更新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时代性和针对性。
   通过上述措施,努力实现大学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达到100%,预备党员培训率达到100%。此项工程在高校工委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高校党委组织下,由学校组织部门牵头,宣传、学工、团委等部门协同组织实施。
   四、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优秀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
   不断壮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坚持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团组织生活、学生军训、个别谈心和学习党章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要继续深化党建带团建和“推优育苗”工作,要充分发挥高校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特别是要发挥其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的优势,真正把品学兼优、政治思想成熟的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要在播种和选苗的基础上,将一批基本素质好、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培养发展前途的学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组织他们到党校接受入党培训,通过压担子、交任务加强实践锻炼,使他们在政治上尽快成熟。  
   严格按标准发展学生党员。认真对照党员标准,结合发展对象的成长过程,注意把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学习情况、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群众民主评议和共青团推优意见加以综合考察。坚持基层党支部、院(系)党委(党总支)和学校党委组织部门三级预审制度,坚持入党公示制度,做到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三级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共青团“推优”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的不发展,真正把政治上坚定、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党员条件、忠诚党的事业的优秀学生吸收到党内来。认真实施预备期间半年一次的写实性考察,对那些入党后放松自我要求、违反校纪校规的要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即使没犯错误,但表现平平,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同样也要延长预备期。
   做好发展党员的衔接工作。要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高中阶段向大学阶段流动过程的教育培养衔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在中学的教育培养情况,为在大学低年级做好他们的教育培养及发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大学阶段向社会用人单位流动过程中的培养衔接工作,认真为他们做好组织鉴定,将各项培养考察材料归档,及时转往用人单位组织。
    通过抓好以上工作,使全区本科院校学生党员的比例提高到10%以上,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党员比例提高到4%左右。到2008年,本科院校基本实现高年级学生“支部建在班上”和学生班级“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目标。
   五、加强支部建设,创新活动载体,把学生支部建成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大学生党支部是党团结带领青年学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战斗堡垒,是高校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党对高校工作领导的重要环节。学生党支部的建设要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努力增强自身的凝聚力、对学生的吸引力和在保持学校稳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力,使之成为积极影响和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政治核心。
   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要按照“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的要求推进本科学生党的组织建设,要按专业或年级建立研究生党支部,使学校党委工作的落脚点从院(系)、年级进一步延伸到班级,不留空白点和真空地带。学生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要求,认真开展好组织生活;要开拓思路,创新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以学习、参观、座谈、实践、调研等形式开展组织生活;要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纠正错误言行,克服各种不良现象,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专兼职组织员和政治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政治辅导员担任,有条件的可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党员、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专兼职组织员和政治辅导员一般由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教师、党员干部、政工人员、“两课”教师以及退出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和研究生党员、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政治辅导员可同时兼任组织员,专兼职组织员和政治辅导员要积极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要采取措施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学生党支部书记、专兼职组织员或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工作要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及时了解和掌握周围学生的思想动态,积极主动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科学地制定党支部的发展党员计划,定期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要开展党员带班活动和“党员群众结对培养”活动,安排高年级学生党员结对联系低年级班级,协助班主任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学生党员帮助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安排学生党员结对帮助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要积极关注新形势下大学生活动的趋势和特点,采取措施将学生党建工作覆盖到校园网络、学生社团和学生生活园区,切实增强党组织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染力。要广泛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创建活动,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生党支部要给予表彰奖励。
   六、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学生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要根据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要构建学校党委、院(系)党委(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三个层面的学生党建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有关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生党员发展、学生党员教育与管理、学生党支部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要完善党课学习制度、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推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退出制度等。建立学生党建课题立项研究制度,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锻炼提高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研究能力和工作水平。
   要建立校、院(系)、党支部三级的学生党建工作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校级党员领导以及党的部门领导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制度,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的联系制度,确保学校学生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以及制度的落实。自治区高校工委将加强对高校学生党建的检查指导,定期开展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推动我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二○○五年二月四日

http://www.gxedu.gov.cn/2005/2-23/15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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