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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工委关于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自治区高工委 发布时间:2016-06-23 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等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广泛深入地对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党在高校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激发大学生的入党积极性,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大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在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含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普通专科生)中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二○○五年二月四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加强在高校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桂组通字〔2004〕47号)要求,为推动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在大学生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成为高校日常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把更多大学生培养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主义可靠接班人,决定在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含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普通专科生)中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
   一、目的意义
   (一)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需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我区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步伐,需要培养一大批靠得住、有本事的坚定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大学生是国家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才以德为先”,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尤其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是适应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需要。当前,大学生入党愿望十分强烈,我区本科高校学生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约占学生总数的50 %。但多数学生对党的基本知识了解不够,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三)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抓好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在大学生党员队伍中,也还有一部分党员放松了对党的基本知识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
   二、预期目标效果
   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努力实现大学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达到100%,党员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广泛深入地对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大学生对党的光辉历程和党的宗旨、性质、历史任务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党在高校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激发大学生的入党积极性,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一步加大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新生入党启发教育计划。各高校要把入党启发教育确定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的重点是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启发教育的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免费给每位新生派送一本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读本,所需经费由我委和各高校分别承担50%。
   (二)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高校要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进一步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程序,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入党。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三)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结合预备期的考察,各高校要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对大学生预备党员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性质、宗旨的再教育,重点抓住预备党员的入党宣誓及转正这两个关键环节进行教育,帮助他们做到真正在思想上入党。培训时间在20个学时左右。
   (四)开展大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高校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紧密联系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大学生党员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学生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集中学习时间依照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开展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队伍培训。为配合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我委将于5月份在南宁、桂林分别举办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队伍骨干教师培训班。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队伍的建设,除了要进一步充实党校教师队伍外,还要将具备上党课的基本条件的“两课”教师、党务干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以及有良好师德风范并对学生有积极影响的党员专业教师等吸纳到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队伍中来。要组织他们系统地开展任课前培训,培训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六)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创建活动。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支部的设置形式、活动方式以及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模式为主题,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创建活动。各高校要紧扣主题,择优确定约20%的学生党支部予以重点建设,在此基础上,向我委推荐若干个优秀学生党支部参加全区高校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我委将从中择优确定约25个学生党支部为自治区高校工委重点资助建设的学生党支部,并授予 “广西高校优秀学生党支部”称号。
   (七)开展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竞赛活动。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基本知识竞赛活动,努力营造大学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概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今后设想等作理性分析和总结,形成竞赛活动总结报告报我委。我委将在年底对竞赛效果良好、组织工作扎实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八)开展学生党建课题立项研究。各高校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择学生党建方面最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问题开展立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从中择优确定约10项课题为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重点立项研究课题,并给予经费资助;同时,从中确立一批课题为自费立项研究课题,由项目申报人自筹经费开展立项研究。通过立项研究,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锻炼提高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研究能力和工作水平,其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可供全区高校学习和借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在我委的统一领导和各高校党委的组织下,由学校组织部门牵头,宣传、学工、党校、团委等部门协同组织实施。我委成立“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余益中  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潘  晔  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
        黄  宇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黄雄彪  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莫诗浦  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部部长
        李清先  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厅思政处处长
        唐春生  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陆  燕  自治区教育厅科研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我委组织部,由莫诗浦兼任主任。各高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高校工委印发“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工程的各项工作。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高校要按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校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10日前一式3份上报我委组织部。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 领导小组及成员构成名单;2. 新生入党启发教育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课教育队伍专题培训班等的学习培训计划;学习培训计划必须标明:授课日期、授课内容、授课时数、授课形式、听课人数及活动项目负责人等;3. 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生党支部名单及建设内容、目标、措施等;4. 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竞赛活动的形式、内容、参加对象及人数等;5. 申报学生党建立项研究课题的初步构想,包括课题名称、参加人员、预期目标、主要措施等。
   (三)申报立项项目。采取科研立项的方式开展学生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研究。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力量独立或跨校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课题,于3月20日前填写《2005年广西高校党建与德育工作立项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15份上报我委组织部。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立项的项目进行评审,然后由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择优确定立项,并给予专项经费资助,统一归入自治区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进行管理。
   (四)总结材料评优。各高校要参照我委制订的广西高校优秀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重点建设一批学生党支部,并在9月底前,将推荐参加全区评选的学生党支部建设情况总结材料一式15份报我委组织部。各高校要参照我委制订的广西高校学生党的基本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评比标准,扎扎实实开展本校的竞赛活动,并于每年的10月底前将本校开展竞赛活动的总结材料一式15份报我委组织部。我委将组织人员对各高校上报的总结评优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择优确定评比表彰奖励单位。
   (五)做好保障工作。各高校要按本方案要求将实施工程所需的各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除我委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外,项目牵头学校要按不少于1:1的比例为课题提供研究配套经费,并要把项目纳入本校纵向科研课题管理,加强指导和检查。党政干部教师给大学生上党课的课时要列入教学工作量。为配合各高校做好这项工作,立项项目启动前,我委将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将组织力量编写党的基本知识教学大纲和教材;制订广西高校优秀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广西高校学生党的基本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评比标准,供建设和评比参考。
   (六)加强督查验收。各高校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获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申报书的计划,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阶段对工程实施情况和立项课题研究情况开展检查,并分别在6月底和12月底以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的形式一式3份书面报我委组织部。完成研究项目的,要填写《2005年广西高校党建与德育工作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7份报我委组织部。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
   五、经费安排
   “大学生党的知识教育工程”年度经费预算总计为46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一)向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和研究生新生(含桂林航专的普通专科生新生)派发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读本。我委和各高校分别承担50%的费用,约需经费20万元。
   (二)开展学生党建立项研究。计划确立的约10项学生党建立项研究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约1万元,共需经费约10万元。
   (三)举办高校党的知识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党校教员、“两课”教师、组织员等骨干党课教学人员参加,人数约200人,共需培训补助经费约6万元。
   (四)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创建活动。各高校向我委推荐重点建设的优秀学生党支部参加全区高校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我委从中择优确定约25个学生党支部授予“广西高校优秀学生党支部”称号,每个支部给予资助2000元,共需经费约5万元。
   (五)开展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在各高校普遍开展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竞赛的基础上,由各高校对竞赛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委,我委将从中择优评出优秀组织单位约10个,每个单位给予资助5000元,共需经费约5万元。

http://www.gxedu.gov.cn/2005/2-23/1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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