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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应届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暂行办法

作者:学院文件 来源:学院文件 发布时间:2016-06-23 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艺院〔2006118

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是加强对毕业生教育的重要一环,为保证毕业生文明、健康、安全离校,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全面提高我院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简便高效、安全有序地进行,使毕业生顺利地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保证学院教学及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二、教育内容:

1思源感恩教育

学生成长与成功离不开父母的养育和母校的栽培,在毕业生即将离开培养他们的母校时,对学生进行爱校教育,发动广大毕业生积极


对大学生活进行总结,回顾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成长经历,并以此为契机,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对大学生进行忠于祖国、孝敬父母,尊敬老师,热爱母校的教育,激励他们发奋图强,用自己的辛勤和汗水为母校增光添彩,时刻牢记我是广艺人,以实际行动来回报国家和父母的养育之恩。学工处要精心组织毕业典礼,各部门、二级院系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毕业典礼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2理想信念教育

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毕业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毕业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奉献社会、回报国家和父母。教育毕业生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圆满结束毕业答辩,以优良的毕业成绩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对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继续提供各种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对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要跟进辅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党员先进性教育

结合毕业教育,开展党员与社会责任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摆正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为学生党员走向社会后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思想准备。毕业生中的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切实发挥桥梁纽带的沟通作用,及时发现毕业生中各方面的潜在问题、积极反映情况;发挥带头作用,做文明离校的模范、树立文明离校的榜样。

4法制纪律教育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认真组织学习《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暂行规定》(艺院【2005133号),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的日常管理,要求全体毕业生遵守校规校纪,号召广大毕业班党员、团员、学生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文明离校,给低年级同学做出榜样,努力展现我院毕业生的良好素质和形象,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为自己的大学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积极引导毕业生按照《广西艺术学院届毕业生工作日程表》的安排参加各项活动,按计划领取离校通知单,归还物品及清缴欠费,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5基层就业教育

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毕业生基层就业的典型事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毕业生增强基层就业意识,帮助毕业生认识到社会上有许多基层就业的机会和有利条件,进一步落实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灵活就业、发挥创业能力。

6心理健康和适应社会教育

毕业生面临由学生社会人角色的转变。为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各二级院(系)要充分发挥历届成功校友的典型教育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求职择业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帮助毕业生提前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做好步入社会的心理准备,增强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竞争力。

7安全稳定教育

要特别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如无就业意向的学生,要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和就业指导,当好学生就业签约的参谋。根据当前出现的非法传销活动向高校毕业生蔓延的新动向,帮助学生认清非法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避免误入歧途。

8特殊群体教育

做好毕业生中特殊群体的教育、服务工作。个别毕业生因为学习成绩、违纪处分等原因而拿不到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要帮助他们正视现实,争取在离校环节中有良好的表现;为就业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帮助,积极为他们联系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9诚信教育

诚信是大学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对未缴清学费及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10毕业生鉴定教育

毕业生鉴定工作是加强对毕业生教育的重要一环,做好本项工作,有利于毕业生再一次受到教育,保证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切实做好毕业生个人鉴定和组织鉴定工作。

三、总体要求:

1、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到毕业生离校前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各院系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早准备,认真实施,全员参与。

2、各院系要做到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将整个教育过程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有关部门和各院系要随时了解和掌握毕业学生的思想动态,深入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对毕业生密切关注的毕业学位、就业及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给予足够的关心和帮助,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四、实施时间:每年春季学期的第15周开始,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具体实际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使毕业生安全顺利地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

 

 

                                 广西艺术学院

二○○六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毕业生  高校  思想教育  办法                    

广西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662日印发

(共印3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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